经过如此多年的密切“合作”,目前美台之间的军售运作已日益制度化,从计划申请、立案、评估、修订、采购、运输到交货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程序。为此,台湾当局专门在美国成立了一个武器装备采购组,组长为少将军衔,下设规划、军售、商购、履约、预财小组。装备采购组分别在德顿、费城及纽坎伯兰等地设置联络官;规划小组则在纽约与洛杉矶设有督运官,负责武器装备采购事宜的落实。
从1998年开始,美国于每年4月间,都要在华盛顿与台湾武器装备采购人员举行一次年度军售会议,双方就武器装备购买的项目、售价等问题进行商谈。会前,美方要派官员“访问”台湾,实地了解并评估台湾的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会后,美方根据所商谈的项目及美方的认同,向美国防部提交售台武器意向,而后由美国国家安全会议对台申购的军品清单进行最后确认,并提交美国总统批准。
本世纪开始,小布什决定抛弃“年度军售会议”制度,改为“安全和战略层次的高层会谈”,即“美台防卫高峰会”。2002年3月第一次举行,“军售会谈”改为讨论“台方建军政策与海峡两岸军力平衡”,并将对台军售提升为“国家安全层次”,由军火贸易发展为“战略讨论”。近年来,又易名为“美台防务工业会议”。通过这些会议,双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磋商和出售。台湾如有军购需要,可随时向美提出,不必再旷日费时地等待,美则会即时做出反应。以上情况表明,美台军售程序开始由“定期对话”走向“不定期对话”,由“年度会谈”转为“即时反应”,方式更加灵活、务实和隐蔽。 (作者系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副部长 )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