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简要历史
一、建立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前的基本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革党员在陕活动情况
民国35年(1946)秋,民革的前身之一——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派党员王企光和袁伯扬在西北进行地下活动,并以袁伯扬为西北特派员,分别在西安、兰州、宁夏、青海设立联络组,进行秘密革命活动,其主要活动在西安。翌年,开始与中共地下组织联系工作,主要任务是:发展民革党员,进行国民党军中策反,保护西安地区的铁路、机车、交通和电讯等各项工作。当时民革在西北地下联系发展的党员共约400余人,主要是国民党胡宗南、马鸿逵军队中的军官及军佐,以后绝大多数人失散。到民国38年(1949)西安解放前夕,所余党员仅46人。
(二)、民革西安市分部筹备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民革中央指示和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帮助下,1950年11月12日民革西安市分部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推举筹委会委员12人,并推举严崇师、刘玉衡、赵岱青、司以忠、王捷三5人为常委,严崇师为召集人。筹委会机关设置秘书组、登记审查组、宣传教育组,办公地点在西安市糖坊街(门牌号不详)。民革西安市分部筹委会一方面积极筹划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积极发展党员。另一方面,发动党员积极参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革命运动。
(三)、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备委员会
随着形势的变化,民革西安市分部筹委会已不适应全省民革发展的需要,根据民革中央的指示,1951年9月12日召开了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委会成立大会。大会推选省分部筹委会委员10人,推选王菊人、严崇师、王德安、刘玉衡、司以忠5人为常委,王菊人为召集人。随着组织的发展,1952年后,增加陈雨皋、谈维煦、曹志麟等6人为委员。省分部筹委会机关设秘书组、组织组、宣教组,办公地点在西安市糖坊街(门牌号不详)。省分部筹委会成立后,按照民革中央的指示,将参加抗美援朝和发展组织作为中心任务,动员党员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高潮中。
1953年5月22日,为适应中央人民政府设置大区级行政机构,根据民革中央通知精神,在西安成立了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西指会”)。该委员会虽然仅存在了一年零七个月,但在帮助陕甘宁三区组织认真执行民革三中全会决议,巩固发展组织,培养教育党员诸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为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一)民革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
1955年5月16日,民革陕西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选举出由16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从此宣告成立。在5月23日召开的一届一次全会上,推选孙蔚如为主任委员,推选王菊人为副主任委员,由其负责全会工作,任命曹志麟为秘书长,推选常委9人。设立社会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广大党员和社会联系人士的日常联系。机关设立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在西安市菊花园28号。
(二)民革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
1958年9月20日至24日,民革陕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选举出由19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在9月25日召开的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推选孙蔚如为主任委员,王菊人为副主任委员,任命曹志麟为秘书长,推举第二届常委会委员11人,决定常委刘玉衡进机关工作,分管社联和对台工作。机关设立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不变。
(三)民革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
1962年2月12日至18日,民革陕西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出由18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在2月29日至3月29日召开的三届一次委员会议上,推选孙蔚如为主任委员,王菊人为副主任委员,任命曹志麟为秘书长,选举出第三届常委会委员10人。设立社会联系工作委员会和对台工作组,负责党员及社会联系人士的日常联络和促进祖国统一工作。机关设立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