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的实业开发,孙中山认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这可以委诸个,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独立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5]孙中山将“个人企业”的开发摆在“国家经营”之前,是出于他对人的本性的透彻理解,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中个人与企业性质间关系的透彻理解。孙中山虽然懂得“公办”企业有诸多弊端,但为何又在主张国家首先保护“个人企业”的前提下,开发个人力所不及的国营企业呢,笔者认为是出于国家主权,避免再受列强要挟考虑,出于民族经济的长远发展考虑。即使是从今天看来,作为一个大国,如果自己的工业、农业、科技、教育、金融保险等基础产业结构配置不合理,就会影响国家的全面发展速度,就容易受到超级大国强权政治的要挟,国家的主权就容易受到伤害。如果没有能与霸权主义相抗衡的力量,这个世界就会被在经济上有垄断能力的霸权主义者所左右,其他国家就会被强迫接受不平等的待遇。因此,孙中山的国家实业发展政策是有远见卓识的。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孙中山对他的外开放国策作了如下描述:“现今世界日趋于大同,断非关闭自守所能自立,但开放门户仍须保持主权。”[6]因此,孙中山的开放主义是反对排外主义和媚外主义,反对丧权辱国的开放主义。
笔者认为,孙中山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方略有两个,一个是开放主义,另一个是鼓励并保护以私有经济为主导的私有经济和国有经济共同开发实业的政策。时至今日,仍非常有效。令人遗憾的是,在孙中山执政的那些年中,中国的战乱频起,内忧外患相当严重,孙中山的这些拯救国家、造福人民,引导国家快速发展经济的主张难以贯彻实施。值得庆幸的是,孙中山的英明思想和主张并没有因他的逝世而被弃之。当中国结束战乱,国民党政权迫迁台湾之后,台湾政府承袭并实施孙中山提倡的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外才的方针政策,继续推行以私有经济为主导的开发实业政策,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几十年的坚持与改良之后,将一个资源匮乏,工农业基础薄弱,资金、人才缺乏的台湾,发展成为现在的中等发达的地区。台湾人民用事实证明了孙中山治国方略的英明。而中国大陆在的这几十年中,则经历了两个明显不同的发展时期,这也是令中华民族刻骨铭心的发展历程。在1978年以前的毛泽东时代,推行的是: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口号下的闭关锁国方针,和逐步废除私有制政策。现在回顾这段历史不难看出,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进步的程度和综合国力等方面,与私有制废除程度和闭关锁国程度密切相关。在1959-1962年和“文革”结束前的几年里,私有化反的最彻底,国门锁的最严,此时的人民生活已经达到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地步,国民经济几近崩溃。在邓小平时代,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在这一历程中,我们同样能体会到开放国门和私有化,与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进步的程度和综合国力等方面的密切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稳定程度越合理,其实行的方针政策越趋同于孙中山的开放主义和鼓励开发实业的政策。目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到了二次攻坚阶段,如何解决公权力的滥用影响和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如何有效遏制权贵阶层和贪腐现象的滋生;如何公平分配社会财富,进而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去创造一个政治上民主,经济上充满活力的稳定和谐社会;如何创建安全高效的金融体制,去规避来自国内外的金融风险并保持畅通的金融交流……。这些正是摆在中共及其全中国人民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孙中山在解释他的三民主义时曾有过这样一段精辟的表白:“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有,政治是人民共管,利益是人民共享。”[7]在当今看来这正是人民大众的普遍向往。笔者以为,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本质都是为大多数人利益和意愿而奋斗的思想体系,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适者生存”,世间一切事物如果不改良,就会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就会被淘汰,任何政党和思想体系也是一样。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迅速增加,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当人民大众的利益和意愿发生变化之后,如果这些政党和思想体系不随之改良,以适应这种改变的需要,这些政党和思想体系就不再能代表大多数人利益和意愿了,他们性质就会发生改变了,失去人民大众支持的结果则必然会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