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党派工作重参政议政、社会服务,轻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的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而在实际工作当中,往往对民主监督工作不够重视。民主党派每年的主要工作放在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发展、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我们民革多了一项是做好祖国统一工作。年终工作总结也是围绕这些方面来进行总结,民主监督工作则是在参政议政这一项的后面一笔带过。党派中往往认为,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容易做出成绩,上级给予先进单位的奖项往往都是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较多,民主监督方面的奖项却没有。有的还认为民主监督工作是一项出力不讨好,得罪人的工作。所以在民主党派工作中出现重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轻民主监督工作的现象。
(二)制度建设滞后,民主监督缺乏规范和程序,监督行为较多地表现为随意性和任务性。民主监督的内容(监督什么)与实施监督的方式(怎么监督)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即民主党派没有真正从法律制度上取得实施民主监督的权利。民主党派目前从事民主监督除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的原则规定外,许多具体的做法是依据各地总结的经验,或是为了体现更广大群众的参与,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事实上,组织内部的监督是可以通过组织本身的章程和规定来完成的,而组织外部的监督没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就可能受到排斥,就很难获得实效。这种有职无权的监督,其监督作用难以得到正常发挥。
(三)特邀人员工作尚欠规范,监督力度不够,党派指导不足。特邀监督人员是民主党派内部一支“专职”监督队伍,应该成为民主监督的主力军和重要媒介。但通过对这几年来对我市各民主党派的担任的特邀监督员的情况来看,特邀人员工作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和困惑。一是由谁对特邀监督人员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问题。现在由被监督单位实施对监督人员的工作指导和管理,主宾倒置,不能确保特邀监督人员工作的客观公正。二是民主党派组织在特约监督工作中的作用问题。特约监督员往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由被监督单位组织由被监督单位组织工作的监督活动,他所属的党派组织介入很少,三是特约监督工作缺乏制度和机制保障问题。
(四)特邀人员得到的信息量少,监督的质量不高。民主党派特约监督人员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一旦有监督的任务,便抽出一两天时间来做。所以在监督时,得到的信息量不多,对情况了解得不全面、不真实、不连贯。因此进行的民主监督无疑是盲人摸象,局部可能说到点子上,但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从而影响了监督的质量。民主监督应该是一种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监督者对监督客体既要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唯有如此,监督才有可能到位,效果才有可能显现。但现实中民主党派获取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即使与普通群众相比,也体现不到明显优势,而对于党委政府一些重大决策的前期调研,也很少有机会直接参与。在此情况下履行监督职能时,监督的质量是不高的。
三、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
中国八大民主党派是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其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众知,“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作为参政党如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物中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是民主党派面临的一大理论课题和实践难题。因此,当今社会应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使民主党派更好地担负起参政党的历史使命,是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我认为,要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有必要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