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行业建设,有效防范风险。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担保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控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加强担保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尽快建立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的员工队伍。三是与银行业协会、银行业机构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与信用评级制度协调一致的风险控制、管理体制操作办法,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融资担保风险。
5.开展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活动。采用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和个别案例分析等形式,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着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对已登记注册的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核准字号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再次审查,规范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加强对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各类宣传广告的审查,杜绝各类投资、担保、集资违法广告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