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设置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
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研究室、社会服务部等5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007年2月5日,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机关增设参政议政部,并增加1名处级领导职数。
(十一)民革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
2007年7月4-6日,民革陕西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58名委员(空缺1名)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在7月5日举行的十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由21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李晓东为民革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敏利(女)、司全印、户思社、高建民、屈雅君(女)为副主任委员(空缺2名)。同日,十届一次常务委员会议任命丁小军为秘书长。
民革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设置社会法制委员会、科学教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祖国统一委员会和妇女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
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等5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007年8月,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撤销研究室设立参政议政部,其主要职责是协调、管理民革全省参政议政工作,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十二)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
2012年7月25—26日,民革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选举产生了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和出席民革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民革陕西省十一届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民革省委会领导班子。
在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李晓东当选为主任委员,户思社、高建民、屈雅君、韩宝生、丁小军、李敬喜、王春萍当选为副主任委员;任命李育森为秘书长。
民革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设置社会法制委员会、科学教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祖国统一委员会和妇女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
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等5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十三)民革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2017年7月8—9日,民革陕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选举产生了民革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和出席民革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在民革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李晓东当选为主任委员,韩宝生、丁小军、李敬喜、王春萍、李育森、杨东明、姜亚军当选为副主任委员。会议通过了民革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民革陕西省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任命崔彬为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秘书长。
民革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设置社会法制委员会、科学教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祖国统一委员会和妇女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
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等5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十四)民革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2022年6月26日至28日,民革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 大会选举产生由67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在6月28日举行的十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由22名委员(应为23名,空缺1名)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徐明非为民革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东明、姜亚军、王选、崔彬、杜海峰、 张玉明、谢慧莹(女)为副主任委员。会议通过了民革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同日,根据民革陕西省十三届一次主委会议提名,民革陕西省十三届一次常务委员会议任命刘朋为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