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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成立前民革组织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6月30日,西安市文化教育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张锋伯(民革、中共),副主任委员高朗山、叶瑞禾。

  6,民革渭南县支部筹备委员会成立。

  6,民革中央颁布《中央委员会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试行组织简则》,规定西指会是代表民革中央指导西北区所辖省市组织的派出机关。其主要任务是:①号召辖区组织和党员在执政党的领导下配合执行政治任务和统战任务;②督促帮助辖区的党务工作,并向中央反映党务情况,提出建议;③西指会全委会议每3月举行1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不足法定人数时,须举行工作座谈会等。

  7月2日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在西安召开陕、甘、宁三省民革组织工作第一次工作汇报会,参加会议20多人。民革西指会副主委孙蔚如主持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各地执行政治任务和党务活动的情况,并提出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8月1日经中共中央西北局同意,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邀请陕甘宁三地区中共党委统战部部长在西安举行《陕甘宁三地区民革工作座谈会》。民革西指会秘书长王菊人主持会议。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蒙定军、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杨和亭、中共宁夏省委统战部王自强、中共兰州市委统战部张友生、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张汉武、中共西安市委统战部崔一民以及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委会刘玉衡、司以忠等参加会议。会议根据总路线精神讨论研究了三地区民革进一步开展巩固和发展组织、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团结等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民革西北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陕甘宁三地区民革成员参加西北区第三届赴朝慰问团,陕西孙蔚如、曾震五、李赋都、陈雨皋、黄锡九,甘肃俞方皋、柴仁山、王月波,宁夏姚启圣等参加慰问团赴朝。中共中央西北局工作人员张励君副处长随行。

  10月29日,西北行政委员会召开会议,由张治中(民革)副主席传达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陕西省西安市的党、政、军机关负责人参加。

 

1954

 

  1月2日,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备委员会下发《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和民革西北指导委员会的号召  作好宣传和认购国家建设公债工作的通知》。

  1月12日,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备委员会发出《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通知》。

  1月19日,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备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成立。

  1月27日,陕西省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委员会成立。主任:赵寿山,副主任:孙蔚如(民革)、张毅忱、韩望尘、郭艾正。

  2月12日,民革陕西省分部筹备委员会根据第47次常委会决议,进一步动员民革党员和所联系社会人士参加陕西省普选工作。有45位党员,28位社会人士参加了普选实际工作。

  2月,王菊人(民盟、民革)任陕西省交通厅副厅长(任期至1954年12月)。

  4月6日为指导西北全区宪法草案讨论工作,西北行政委员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讨论统一指导委员会,汪锋任主任委员,马锡五、方仲如、韩兆鹗(民盟)、杨子廉、孙蔚如(民革)、常黎夫任副主任委员,委员16人。

  6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陕西省宪法草案讨论指导委员会成立,赵寿山(中共、民盟)任主任委员,韩兆鹗(民盟)、孙蔚如(民革)等任副主任委员,委员18人。

  6月,民革汉中市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革汉中市第一届委员会,刘次枫任主任委员,黎民觉任副主任委员。民革汉中市(县级)委员会成立。

  8月5日前,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民族用普选方法产生之。”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省、县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由其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之”。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前,各选举单位共选出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86名。民革党员王菊人、于澄世、严庄、王子伟、严崇师、李约祉、陈雨皋、曾震五、张西丞、黄锡九、耿端方、姜宏模、高攀云当选为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1954年8月至195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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