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事记当前位置:首页 > 陕西民革 > 历史回眸 > 大事记

民革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人气:

  6月28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发出关于纪念七一的通知,动员民革党员学习对国家内对外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毛主席(毛泽东)著作,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改造。

  7月10日至1966年3月,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为帮助西安地区基层成员明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大是大非,提高认识,端正方向,试办短期学习组四期。

  12月22日至28日,政协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政协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11人。张锋伯(民盟、中共)、董林哲(民建)、何寓础(民盟、中共)、李瘦枝(民盟)、李祥生(民进)、刘玉衡(民革)当选政协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1966

  8月18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的通知》,要求全体成员积极投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9月19日至10月3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对西安地区民革党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情况及人员名单共分3次向上级反映。

  9月,民革陕西省委员会被迫停止活动。



3 上一页 [1] [2] [3]  当前3/3页

Copyright (C)sxmg.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1153号-1

联系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88号。民革陕西省委会办公室:029-63903210;
民革陕西省委会组织部:029-63903205;民革陕西省委会宣传部 :029-63903218;
民革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部: 029-63903219;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服务部:029-63903220;

邮编:710061    传真(自动):029-63903212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  技术支持:网是科技 长安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