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为此,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隆重举行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大会等系列活动。为响应这一号召,今年正月十五由民革陕西省委主办、东方白大草书画社承办的“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东方白狂草中国书画展”在西安革命公园隆重开幕。在开幕式上,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主委李晓东说:“我们隆重举行“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东方白狂草中国书画展”,深切缅怀孙中山等革命先辈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辛亥革命精神,就是要致力于积极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联系更广泛、合作更深化、感情更融合,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相信,孙中山先生毕生追求的“振兴中华”的目标,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而得以实现。”
历史上,武昌起义的第二天陕西辛亥革命爆发。提到陕西辛亥革命,不由想起我的外曾祖父、陕西辛亥革命领导人-郭希仁先生。
郭希仁(陕西临潼人, 1881-1923),作为一个领导陕西辛亥起义、推翻满清腐败政权的先驱者,曾先后担任陕西同盟会会长,清陕西咨议局副议长、民国军政府高级顾问、陕西教育厅长、水利局长、林务专员、禁烟局坐办等职。 在他“当官”的岁月里,心中始终装着“民生”,掌权惩腐恶,用权皆为民,有权不谋私,实为一位“清官”、“公仆”。正如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民革陕西省委原主委胡景通为《郭希仁传》作序所言:希仁先生的政治思想、经济思想、文化思想,尤其是他在教育和水利方面的许多观点和做法,今天仍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掌权惩腐恶
清政府陕西新军督练公所总办王毓江贪污受贿,滥用私人,引起官兵的极大不满。 一九一零年十一月(清宣统二年),新军中的同盟会员彭仲翔、张聚亭(光奎)联合新军中的军官三十余人,发起了反对新军督练公所总办王毓江的斗争。军官们列举王毓江的十大罪状,托省咨议局转陕西巡抚恩寿查处。 由于王毓江为恩寿的亲信, 因而坐视不理,激起了新军官兵的极大愤慨。 时任清陕西省咨议局副议长及同盟会会长的郭希仁,行使手中掌握的弹劾权,和副议长、同盟会员李仲特等,按照省咨议局的章程对王毓江提出弹劾案,将王毓江的罪行上达于北京清廷咨议院。这一弹劾案的上达,迫使陕西巡抚恩寿撤了王毓江及其党羽十余人的职务。 不久,陕西巡抚恩寿亦称病告退。
一九一六年秋(民国五年),三十六岁的郭希仁出任中华民国陕西军政府禁烟局坐办职务。当时陕西贩毒、吸烟猖獬,三原街头竟有七百余盏烟灯,似人间地狱,陕西每年仅烟土收入3500万两银子。郭希仁上任后,赴西路查禁烟苗,到关中、陕南进行巡查,宣传禁烟。一九二零年(民国九年),某军队包运烟土,大干禁政,事连当道刘某,各衙门承旨均不敢言,郭希仁得知此事之后,则大义凛然,单独一人,多次提出建议无果后愤怒然辞去禁烟局坐办之职。其不畏强御,反腐惩恶,亢直感言之举,令人赞叹不已。
用权皆为民
郭希仁在任中华民国陕西省教育厅长期间,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莫不竭尽心力而为之。例如,倡导成立“天足会”,提倡妇女放小脚,摆脱封建枷锁,他的三个女儿都听从父亲教导,参加“天足会”,不裹脚,展大脚。还倡议成立省音乐、国语研究所、通俗博物馆、孤儿院等,并重修孔庙(今陕西碑林博物馆)。在任省水利局长期间,他带领测量人员,到泾阳河谷张家山,住在那里,测量绘图,为泾惠渠的设计、开洞提供了依据,后由水利专家李仪祉接任,组织领导,得以完成。泾惠渠功碑上曾留下郭希仁的名字,李仪祉著文《泾惠渠之首功郭希仁》。一九二零年(民国九年)陕西关中大旱,省义赈统一委员会开会,某灾区当急赈,几度会商,某洋员多方驳难,议总不决。一天,又开会商量救灾之事,洋员坚持过去的意见。郭希仁见此状十分生气,直冲到其面前怒叱之曰:“汝洋人视吾中国人命如草芥,今先毙汝命!”说罢,便提起拳头要动手打。与会诸委员十分惊异,连忙上前相劝,使洋员才得以解脱。接着,继续开会商议,洋员没有反对,才立即做出了决议,次日即施赈。一九二一年(民国十年),华洋义赈会决定修筑浐河、橘河、灞河河堤五处,某洋员勒不发款。在又一次开会商讨此事时,郭希仁扶病赴会,在会上与洋员抗辩。洋员惮其威,置悉从之,而大功已成。
有权不谋私
郭希仁居功不自傲,居官不谋私,风高亮节,品德高尚,一生操守严谨,始终如一。但思想上认为属于济世利民的事,不计毁誉,不避嫌保身,总要做出实效而后已。辛亥反正成功之后,郭希仁身居陕西军政府高级顾问之职,又任陕西同盟会会长,军政府为其建造了一处住宅,他拒接收,转给陕西同盟会做了办公处所。而他自己一家,始终在端履门街租赁民房居住。游欧前夕,郭希仁将公物如数交公,在致大统领张凤翙的信中说:“护兵带回快枪四支,以及军装嘱弟缴祈查收。另有马一匹,家用有牛,且要食料,可置秘书厅公骑也。”这正是当官不谋私产的一个例证。后来,郭希仁的家庭生活极其艰苦,加之又患病吐血,无钱医治,将自己家的车马变卖,以度困日,当时,陕西督军刘镇华听到此事,即向郭希仁馈以千元现洋,他坚辞不受,还说:“俸薪其所以得,若怜其贪病而资之,某绝不受他人怜也。”郭希仁克己俸公,拒绝赠金赠物。在任陕西教育厅长期间,一天有长武一人托郭希仁办事,送来一只烤全猪,又油又香,年幼的儿女都馋得要吃。郭希仁闻知此事,立即令人将烤全猪原物送还。 辞省教育厅长后,郭希仁余薪四千元现洋,他即以三千元现洋捐赠给了各学校,以做教育、讲学之资。郭希仁还把在省水利局的廉俸托人给水利局办了测量仪器,以发展水利事业,欠薪亦不强索。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民国十二年),郭希仁病疫于西安寓所,时年四十三岁,临终遗命拒收官方馈赠。郭希仁去世后,各界人士对郭希仁之殁同深悲悼,所送挽联悼辞,一街两巷,全城白色。起灵时,自愿为先生执拂送葬者,盈街充巷,道路为之阻塞。所经大街小巷,都设有香案私祭,直到西安东关八仙庵才散。改装的马车运往临潼田市镇遊坊郭村时,冯玉祥的靖国军以军乐队相迎。百里哀荣,群众悲叹,足见先生功在中华,口碑还胜丰碑。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曹冷泉先生著《陕西近代人物小志》一书评云:“其高风劲节如日月丽天,终不为阴霾久蔽也”并记以诗云:“利民济世原儒行,何计纷纭毁誉名。固与俗流珠异趣,出山泉水自清清。”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邵力之先生主持陕西工作,在重序《陕西乡贤史略》一书中,推崇郭希仁为:“民国以来,一人而已。”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由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写的:“陕西党史资料丛书(三)《辛亥革命在陕西》一书中,多出提及郭希仁先生的生平事迹,还收集了郭希仁的重要遗作《从戊记略》。一九八九年六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的《陕西文史资料》(第二十二辑)《陕西民国人物》中,收录了郭希仁的生平简介,部分日记摘抄和大事年谱。《临潼县志》在“人物”一节中,对郭希仁的生平事迹和重要著作作了介绍。一九九五年出版的《郭希仁传》亦对郭希仁的高风亮节做了介绍。电视连续剧《关中风云》、《李仪祉》中亦有郭希仁的光辉形象。二零零五年出版的《陕西省志 人物志》(中册—)亦以较大篇幅介绍了郭希仁的一生,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还刊登了遗照。郭希仁遗体安葬于临潼田市镇遊坊郭村,原墓碑“临潼郭希仁先生墓志铭”由陕西督军刘镇华所立,碑文由书法家宋伯鲁写,篆额为辛亥志士刘允臣书。一九六七年四月,在文化大革命动乱中,郭希仁先生之墓被不明真相的红卫兵组织“红旗战斗队”挖掘,棺盖打开,见先生遗体之旁仅放有陕西督军冯玉祥赠的茶具一套,包括茶壶一个,茶盘一个,茶碗四个,系江西景德镇所产,茶壶上写着“冯玉祥敬赠 民国九年九月九日”。人们常用“盖棺定论”来形容一个人的一生,郭希仁先生既是一位陕西辛亥革命的先驱,又是一位历史上的清官,其“公仆精神”将与世永存。
辛亥英烈忆蹉跎,推翻封建立共和。
兴修水利学方程,中华儿女行大脚。
谨以此诗献给辛亥革命的先驱们!
(作者曹东系革命前辈郭希仁先生外曾孙、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煤研院支部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