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厦门市服务业又快又好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中,多项措施惠及在厦的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其中包括放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该《实施意见》明确,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将新增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装卸搬运、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务等行业。
同时,《实施意见》还规定积极支持台商、外商投资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企业、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设立研发中心。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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