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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陕西省委员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9日  人气:
  为加强省委会领导班子建设,增进领导班子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水平,工作及领导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议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参政党职能的政治标准。
  二、民主生活会议要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作好工作和加强团结的愿望出发,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民主、坦诚相见、交流思想,达到提高认识、加强团结、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会议由主委主持,副主委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民革中央,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有关同志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专题进行或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总结进行。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议时,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就会议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省委会对此建立相应的档案。
  六、本制度经省委会常委会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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