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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洁任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0日  人气:  来源:民革陕西省委员会
      5月31日,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举行。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林海君,陕西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乐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师建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玉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鹏敏,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出席会议。大会选举刘洁为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大会全面总结了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第五届理事会秘书长张奕帆作《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副会长王延萍宣读《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副会长安新爱宣读表彰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草案)》《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对第五届理事会突出贡献者、优秀理事、优秀会员、优秀工作团队及志愿者进行表彰。
 
      按照全国妇联及陕西省妇联有关要求,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在大会当天成立妇联组织,由42名理事担任妇联执委。刘洁被选举为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一届妇联主席,张敏、郝佳、马钰凤、滕欣燕、张洋、蒋红梅、李露、雷西萍、王延萍、安新爱为第一届妇联副主席。
 
      林海君、杨乐、师建平、焦玉珍、丁鹏敏、孙昊亮为协会新增团体会员授牌。杨乐、刘洁为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妇联揭牌。
 
      刘洁表示,将带领新一届理事会在省妇联的坚强领导下,秉承协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要求,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不负省妇联信任和广大妇女姐妹的期望,坚守初心使命、弘扬奋斗精神,与全省广大女法律工作者一起带着真心真情,付出更大努力,不断开创协会建设与发展的新局面,为妇女发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乐代表省妇联对省女法协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对协会自成立以来的工作成就表示高度认可,并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殷切希望,真正把协会发展成为“妇儿维权生力军”“会员生活和工作的加油站”以及“女性会员娘家人”。
 
       林海君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省女法协取得的成绩,并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宝贵建议。一是要坚定政治方向,把准法治脉搏;二是要加强协会建设,服务法治大局;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展现时代风采。
 
        大会最后举行了“秦女子爱心妈妈”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响应陕西省妇联发出的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行动倡议。法律服务站将充分发挥女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性别优势,更好地服务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爱心妈妈”,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
 
         西安市妇联、陕西省儿童福利会、陕西省律师协会、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国际计划(美国)陕西代表处等相关同志,新闻媒体代表,以及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代表200余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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