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中国共产党人严明的纪律监督,严格纪律要求。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所在。中共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第四章为“纪律”,有九个条款,占整部党章篇幅的近三分之一。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共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了重要修改,突出强调了纪律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了在纪律建设方面的重大制度创新。
各民主党派恢复组织以来,成员违反纪律规定甚至触犯刑法的情况屡有发生。对我们来说,完善纪律规章、严格执行纪律既是历史的警示,也是现实的要求。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要强化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今年正值换届,要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确保换届平稳有序,实现政治交接。结合换届建立各级内部监督工作机构,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宣传贯彻好《民革党内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加强学习培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家访制度。加强党员特别是实职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探索廉政警示教育新形式。(民革宝鸡市委会主委 赵强)
(注:有关内容见《中国共产党简史》14、32、100、128、129、139、143、170、251、272、375、376、428、481等页及相关资料)